15.Apr.2021
董事會
董事會基本資料|多元化政策 | 接班計畫|績效評估執行情形
董事會基本資料
本公司設董事七人,任期三年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,連選得連任,其選任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。
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之規定,前條董事名額中,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,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,有關獨立董事之專長資格、持股、任期、兼職限制、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,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。
董事會多元化政策
接班計畫
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,每任任期為三年。董事之選任,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,應依本公司「董事選任程序」辦理。
本公司董事之選任,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視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,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面向之標準:
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二、專業知識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。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,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
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
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
五、產業知識。
六、國際市場觀。
七、領導能力。
八、決策能力。
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:
一、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。
二、股東推薦之董事人選。
三、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提名董事續任之參考依據。
本公司董事具備商務、法務、財務、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;為使董事會不斷精進,公司每年規劃至少六小時之進修課程,供董事成員獲悉新知並運用。
績效評估執行情形
行去年度績效評估一次,評估結果於次一年度第一季董事會前完成檢討,並向董事會報告。
評分之標準,依本公司需求修正及調整,亦可依各衡量面向採比重加權之方式評分。
統計自評結果時,應分別統計董事會、各功能性委員會及董事成員之績效自評分數。自評分數為全部項目之總體平均分數,平均分數對應之自評結果如 下:
一、平均分數4.5分(含)以上者,自評結果為「極優」。
二、平均分數4分(含)未滿4.5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優良」。
三、平均分數3分(含)未滿4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良好」。
四、平均分數2分(含)未滿3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待加強」。
五、平均分數未達2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極差」。
審計委員會委員自評結果:極優。
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自評結果:極優。
董事會基本資料
本公司設董事七人,任期三年,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,連選得連任,其選任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。
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之規定,前條董事名額中,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,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,有關獨立董事之專長資格、持股、任期、兼職限制、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,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。
- 董事會基本資料
職稱 | 國籍或 註冊地 |
姓名 | 性別 | 選(就)任 日期 |
任期 |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其他公司之職務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董事長 | 美國 | 陳正德 所代表法人: 東碱(股)公司 |
男 | 2022.05.27 | 3年 |
|
副董事長 | 中華民國 | 孫正強 所代表法人: 東碱(股)公司 |
男 | 2024.07.17 | 3年 |
|
董事 | 中華民國 | 李伸一 | 男 | 2022.05.27 | 3年 |
|
董事 | 中華民國 | 譚家典 | 男 | 2022.05.27 | 3年 |
|
獨立 董事 |
中華民國 | 黃仲康 | 男 | 2022.05.27 | 3年 |
|
獨立 董事 |
中華民國 | 陳以敦 | 男 | 2022.05.27 | 3年 |
|
獨立 董事 |
加拿大 | 賀錫敬 | 男 | 2022.05.27 | 3年 |
|
董事會多元化政策
-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:
董事會結構,應就公司經營發展規模及其主要股東持股情形,依據公司章程與衡酌實務運作需要,決定適當董事席次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,並就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
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二、專業知識與技能:專業背景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。
董事會成員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所具備執行職務之專業知識、技能、素養的範疇為營運判斷能力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、經營管理能力、危機處理能力、產業知識、國際市場觀、領導能力、決策能力。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係根據公司運作,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選任,均在各領域有不同專長。 -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目前達成情形: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。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,董事會整體具備之能力如下:姓名 年齡 營運判斷能力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經營管理能力 危機處理能力 產業知識 國際市場觀 領導能力 決策能力 陳正德 40-50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孫正強 50-60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李伸一 80-90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譚家典 50-60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黃仲康 50-60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陳以敦 50-60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賀錫敬 40-50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 ✔
接班計畫
本公司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,每任任期為三年。董事之選任,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,應依本公司「董事選任程序」辦理。
本公司董事之選任,應考量董事會之整體配置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,並視本身運作、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,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,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面向之標準:
一、基本條件與價值:性別、年齡、國籍及文化等。
二、專業知識技能:專業背景(如法律、會計、產業、財務、行銷或科技)、專業技能及產業經驗等。
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、技能及素養,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:
一、營運判斷能力。
二、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。
三、經營管理能力。
四、危機處理能力。
五、產業知識。
六、國際市場觀。
七、領導能力。
八、決策能力。
透過下列方式進行董事接班人選規劃:
一、現任董事推薦適當之人選。
二、股東推薦之董事人選。
三、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提名董事續任之參考依據。
本公司董事具備商務、法務、財務、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;為使董事會不斷精進,公司每年規劃至少六小時之進修課程,供董事成員獲悉新知並運用。
- 運作情形
姓名 | 日期 | 主辦單位 | 課程名稱 | 進修時數 |
陳正德 | 112/7/26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前瞻綠色商機: 零碳能源生產管理與綠電應用 | 3 |
112/11/27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大數據分析與公司舞弊偵防 | 3 | |
113/11/18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競爭力VS生存力,ESG趨勢與策略 | 3 | |
113/11/18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董事會應考量之ESG相關法律議題 | 3 | |
孫正強 | 113/6/16 | 社團法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| 敵意併購-以經營權確保為中心 | 3 |
113/6/27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公司治理3.0「永續報告書」實務解析 | 3 | |
李伸一 | 112/5/31 |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| Chat GPT在金融業的影響與因應策略 |
3 |
112/6/16 |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| 公司內部人短線交易簡介與案例解析 | 3 | |
112/9/23 |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| 碳權交易機制與碳管理應用 | 3 | |
113/06/26 | 財團法人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 | 113年度第二期公司治理實務研習班-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 | 3 | |
113/08/20 |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公司經營暨永續發展協會 | 從財務報表看出公司弊端或營運危機 | 3 | |
譚家典 | 112/7/13 |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| 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宣導會 | 3 |
112/7/26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前瞻綠色商機: 零碳能源生產管理與綠電應用 | 3 | |
113/9/10 |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| 上櫃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 | 3 | |
113/12/17 | 社團法人台灣專案管理學會 | 生成式AI與ChatGPT的應用 | 3 | |
黃仲康 | 112/7/18 |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| 2023轉型金融與永續揭露研討會 | 3 |
112/7/26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前瞻綠色商機: 零碳能源生產管理與綠電應用 | 3 | |
112/7/31 |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| 公司治理論壇 | 3 | |
112/9/28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證券不法案例與董監責任 | 3 | |
112/10/3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公司治理與企業社會責任發展趨勢和典範實務 | 3 | |
113/7/9 |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| 櫃買家族「AI策略與治理」 | 3 | |
113/9/10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工業4.0與企業如何領導創新轉型 | 3 | |
113/9/23 |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| 公司治理論壇 | 3 | |
陳以敦 | 112/7/26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前瞻綠色商機: 零碳能源生產管理與綠電應用 | 3 |
112/11/15 | 台灣數位治理協會 | 經營權風險控管與獨立董事制度檢討 | 3 | |
113/9/10 |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| 上櫃興櫃公司內部人股權宣導說明會 | 3 | |
113/11/20 |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| 營業秘密保護實務解析 | 3 | |
賀錫敬 | 112/2/10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數位經濟下的競爭與消費者保護議題 | 3 |
112/3/10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股東會、經營權與股權策略 | 3 | |
112/7/26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前瞻綠色商機: 零碳能源生產管理與綠電應用 | 3 | |
112/8/11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董事會/高階管理者在ESG治理的角色與職責 | 3 | |
113/9/3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企業創新成長全面啟動 | 3 | |
113/9/24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AI之應用、法律與稽核 | 3 | |
113/10/1 |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| 董事會如何訂定ESG永續治理策略 | 3 |
績效評估執行情形
- 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
行去年度績效評估一次,評估結果於次一年度第一季董事會前完成檢討,並向董事會報告。
- 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:
評分之標準,依本公司需求修正及調整,亦可依各衡量面向採比重加權之方式評分。
統計自評結果時,應分別統計董事會、各功能性委員會及董事成員之績效自評分數。自評分數為全部項目之總體平均分數,平均分數對應之自評結果如 下:
一、平均分數4.5分(含)以上者,自評結果為「極優」。
二、平均分數4分(含)未滿4.5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優良」。
三、平均分數3分(含)未滿4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良好」。
四、平均分數2分(含)未滿3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待加強」。
五、平均分數未達2分者,自評結果為「極差」。
- 112年度:(於113年2月2日向董事會報告)
審計委員會委員自評結果:極優。
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自評結果:極優。